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暑假期间,学生外出游玩、结伴出行活动增多,未成年人违规驾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大功率非标电动车上路问题频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为切实防范暑期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压实家庭监护责任,根据通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暑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此致信广大家长,恳请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电动摩托车、大功率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未成年人驾驶此类车辆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同时,驾乘电动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追逐竞驶等危险交通行为。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危险预判、应急处置和车辆操控能力较弱,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暑期学生结伴骑行现象普遍,存在嬉戏打闹、分心驾驶、随意横穿道路等陋习,加之普遍不佩戴安全头盔、多人超员骑行,一旦突发意外,极易引发碰撞、侧翻、摔伤等交通事故。尤其是改装、大功率非标电动车车速快、制动性能差、安全系数低,是诱发暑期学生交通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
家长是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监护人,肩负不可推卸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严格管控家中电动车、摩托车钥匙,严禁未满法定年龄子女私自骑行车辆上路。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提醒孩子严守交通法规、摒弃危险骑行陋习。自觉以身作则、文明守法出行,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日常精准掌握孩子外出行程、出行方式和同行人员,及时制止、严肃纠正孩子违规骑行、结伴飙车、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坚决不购置超标、改装电动车供子女使用,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为全力守护学生暑期出行安全,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骑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如发现此类违规违法行为,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所有学生交通违法信息将统一登记造册,同步抄告教育主管部门及所属学校,纳入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台账,通过家校警联动共治,从严从实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希望广大家长时刻紧绷安全弦,切实履职尽责,家校携手、共同守护广大未成年人平安、文明、有序度过平安暑假!
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1日
来源:辉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