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及加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倡议书

2026-04-08

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部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些车辆设计上往往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稳定性、安全性较差,且驾驶人员多数未经过专门的驾驶技能培训,未取得合法的驾驶资格,闯红灯、横穿马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就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特别是针对俗称“老头乐”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事项,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止非法车辆上道行驶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化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未经许可生产、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采取禁止上道路行驶的管理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不再购买、驾驶、乘坐此类不符合上路标准的车辆。对于目前正在使用的此类车辆,请车主主动妥善处理,选择其他合法、安全的交通出行方式。


二、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


交通安全关乎你我他,文明出行需要靠大家。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充分认识到驾驶和乘坐非法车辆存在的巨大安全风险,自觉抵制此类行为,选择乘坐合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驾驶、乘坐符合国家标准、依法登记上牌的机动车。


如需代步工具,请购买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或汽车,并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申领号牌、购买保险,驾驶人需取得相应驾驶资格。


三、携手共创良好交通环境


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对每个生命负责的庄严承诺。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整治。


我们也恳请广大居民朋友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家庭成员要加强对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引导和关爱,主动向老人说明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帮助其选择更安全的出行方式,共同维护我市安全、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大居民朋友们, 您的安全是我们**的心愿,城市的畅通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陋习,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为创建更加美好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图片


来源 | 辉南发布

来源 | 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分享